就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安排的通知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高职(高专)院校: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就湖南省 2025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25〕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
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高职(高专)院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湖南省 2025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的指导文件》(湘教发〔2025〕271号)的指示精神,参照具体工作情形,为确实搞好我省 2025 年高职院校(涵盖高等专科学校,后文简称高职单招)单独招生的各项事务,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公告如下。
一、发布章程
各高职院校必须依照规定,严谨拟定本校2025年单独招生办法,须在1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并且需要加盖学校公章。这些招生办法经过省教育厅学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我院会在1月22日之前向社会统一发布,随后各高职院校再通过本校相关平台对外公布。各高职院校及其工作人员严禁提前私自公布单独招生办法。
二、设置招生专业
各高职院校务必在2月11日之前,进入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网址:,简称为招考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五种计划类型,分别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艺术体育特长生、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设置好招生专业等信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需具备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有效成绩,社会人员包括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名单及单招章程相符,经我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放报考通道。
三、填报志愿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高职单招设有两个志愿,考生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分别填报一所高职院校。未填报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单招考试和录取。
填写信息需借助指定平台,该平台专供考生录入志愿,具体网址已公布,务必通过此渠道完成填报,严禁使用其他途径。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潇湘高考”软件可从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获取,或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主页下载该软件。
登记时段,参与人填表时刻从2月18日8时起,持续到2月25日17时止。
我院会在2月19日到2月25日之间,每天下午三点前公布各个高职院校各类别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已填报人数,考生能使用“考生信息填报系统”进行查询。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随意调整自己的选择,但到了2月25日傍晚五点截止填报之后,就不再允许更改志愿了。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登记选择,就无法再次填报选择,因未按规范登记选择所引发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在岗人员,在志愿填报方面有相关规范。
艺术体育特长生要查看打算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单独招生的规则,2月22日8点前,需将需要的材料递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来确认(材料由学校保管)。
五类社会人士,需要先去“考生信息填报系统”主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表格,参照附件内容,完成相关流程,在2月22日早上8点之前,把证明文件交给准备报考的第一所院校,由学校进行审核,这些资料由学校保管。
艺术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需要先得到准备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的审核确认,然后才能填报相应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类别的志愿。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的要求,那么考生只能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身份,或者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身份,在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对应类别的志愿专业。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选拔艺术体育专才及五类社会人士过程中,若有虚报信息、偏袒舞弊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严厉追责,依法依规惩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对于提交不实证明文件的考生,会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准则,取消其本年度的高考报名资格,以及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方面涉及志愿信息获取。2月28日8时起,所有高等职业院校需借助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系统,也就是“院校子系统”,来提取本校首选志愿考生的资料。此举目的是为后续的单招缴费及考试安排等流程做好铺垫。
四、组织考试
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由各招生院校具体执行,遵循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并接受监督检查。单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模式,针对不同考生类别,分别进行自主命题和考试。
单招考试依据全省统一确定的时段,针对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分开实施。第一志愿的测试活动安排在三月八日至九日之间。一旦第一志愿的录取环节告一段落,那些尚未招满名额的高职院校需举办第二志愿的测试。第二志愿的测试活动定于四月五日至六日举行。凡是已经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的学生,将无权参与第二志愿院校举办的测试。
各高职院校要在三月一日下午五点前,把第一志愿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以及详细考场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同时,也要在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前,把第二志愿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以及详细考场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五、确定招生专业计划
各高等职业院校需按照社会需要、学校教育特点等来制定各专业的招生安排,单独列出的计划(包括退役军人专项、其他社会人员专项和艺术体育优才专项,同义),要合并到学校的自主招生总计划中,同时也要计入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安排里。专业的招生安排、单独列出的计划的部署,必须在自主招生的规定文件中公布。
考完试之后,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需要依据本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报名的学生数量,分别计算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生以及往届普通高中学生和同等学力学生这两类群体的招生名额,确保这两类学生的录取比例大体相当。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试结束后马上明确,由各职业院校迅速向社会公布,并于3月11日17:00前,4月8日17:00前,将包含各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计划表加盖公章,扫描纸质版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全部材料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
六、成绩报送和录取备案
各高职院校务必在考试终止后迅速把考生的分数提交到我院,然后依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和学校公布的自招章程中明确的规定,参照考生的选择和分数,认真开展录取事务。全省高职自招录取的备案工作须在四月三十日之前结束。与此相关的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提交升学成果。各高等职业院校需进入“招生考试数据平台”,在三月十三日之前,以及四月十日之前,分别录入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的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考生的各类学业数据。
(二)资料递交。各高等职业院校须在三月二十一日至四月十四日期间,借助“院校子系统”,分两次上传第一和第二志愿拟录取考生的信息。
(三)数据审核与录取核实。首先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拟录取考生信息分别递交,学院接着会核对各高校设定的各类各专业招生指标、各专业拟录取名额以及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随后执行录取的最终确认步骤。三月份二十六号之前,务必核实并确认第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数据,同时处理录取或退出的相关手续;四月份十八号之前,必须完成对第二志愿考生的拟录取数据审核,并处理录取或退出的相关事宜,最终定下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名单。
第四部分进行公告并提交登记文件。本机构确认了待录取考生的资料情况以及最终录取或退回决定之后,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公布各类别的录取基准分数和准备录取的考生清单等资讯。各高等职业院校需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各类别的录取基准分数和准备录取的考生清单等资讯,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天,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则不会再更改准备录取的考生名单。四月底前,各高等职业院校需通过网络远程方式核对录取学生名单,并打印考生分数单和已审核录取学生信息单,由院校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状况说明(涵盖各类考生报名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等数据统计表,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网址及网页抓图,实施相关录取规定的责任说明,以及单独招生工作总结等)一并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完成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工作要求
务必强化机构构建与校级层面的整体规划。各高等职业院校需组建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专门机构,全面负责本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循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指示和我院的工作部署,规范执行,保证考试过程安全稳定和招生录取公开透明。
(二)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高职院校必须认真对待试卷编制、印制、发放及存储等环节的保密安全,以及考试组织全过程的监督管控,不能把试卷编制、印制和存储等秘密工作交给没有保密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办理,务必避免发生意外事件或信息泄露情况,一旦出现信息泄露事件,必须立即向省教育厅学生处和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汇报,同时采取有力手段控制事态发展;需要准备齐全考试组织所需的安检工具、视频记录设备、电脑软硬件设施等,并对考试场所和设备进行彻底检查。需强化考务期间安全管控,提升校园及周边区域巡查频次,杜绝挤压、践踏等意外事件出现。各市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须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考务活动,本院将依照省教育厅整体部署调配力量,对所属各校的考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提升数据管控水平。各高等职业院校需强化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信息的管理,明确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安全,杜绝考生资料外泄,严禁向非政务机构提供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数据,禁止与相关企业及社会团体进行数据合作。
必须遵守严格的招生规定,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完全执行教育部的“阳光工程”和“十公开”等规定,禁止进行不实的宣传、支付费用招收学生、超出计划招收学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等行为。必须依照本校公布的录取办法判定考生是否能够被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同时要负责对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说明。没有经过公示或者没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能被录取。备案工作完成之后,所有高等职业院校不能再更改初步录取的学生名单,也不会再举行补充录取,尚未招满的单独招生名额将转为统一招生名额来使用。
(五)严格端正考试风气,务必认真施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务必坚决纠正并惩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情形。须依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规范,妥善处置违规考生,将相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于每次考试终止后的三天之内,递送至我院监察与督查处,由我院按照相关法规及流程展开处置。确定为舞弊的考生,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重处罚,将其报名参加的高考的各个环节、所有科目的得分全部取消。
务必开展相关政策的宣讲工作,已经通过高职单独招生途径被录取的学生,将无法参与当年全国统一高考以及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对口专业的招生考试。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包括五类社会考生和艺术体育类特长生,都必须依照《关于落实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引》(湘教考普字〔2025〕22号)的相关规定,参与我省2025年的高考体检环节,若考生未完成体检,高等院校便有权不予以录取。
相关文件:湖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界定)文件,可点击此处获取.doc